霍山职校采购管理实施办法
为加强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防范财务风险,高效及时办理采购业务,充分发挥上级专项和公用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山县2016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霍政办秘【2015】197号)特制定我校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一、采购管理实施办法和措施
1、成立组织,加强内部采购管理
按霍政办秘【2015】197号文件要求,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采购工作领导组,具体负责学校采购计划的申报、审批、教育内部采购的实施及监督工作,规范有序地实施采购,确保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采购工作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荣飞
副组长:李名武
成 员:张 义 陈钧 黄朝如 何 海 教师代表
2、科学编制采购预算,严格实行年度采购预算管理
各处室在年初要按照部门需要和预算要求,合理编制部门采购预算,并报经学校汇总上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实行采购时,必须认真对照年度采购预算,凡未编入预算,原则上不予
审批,特殊情况确需采购的,必须先报告,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3、严格实行采购实施管理
凡采购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标准,均须填报政府采购申请表,报请教育局会同政府采购部门,实施政府集中采购;凡属自行采购项目,均须填报部门采购申请表,上报学校采购工作领导组,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内容要在校内公示,接受教职工监督。货物类实行询价采购,报账时应附询价单,并及时登记入账;工程类由校长负责把关,报账时应附工程预、决算和验收报告、合同;印刷、会议、交通等服务类要从严控制,厉行节约。
4、明确责任,严肃纪律
具体参与采购办理人员是当次采购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学校将逐步健全采购管理制度,对采购实施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制,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将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采购管理工作实施程序
各处室填写采购申请单---分管领导审核-----校长审批---报教育局或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