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安全教育责任书
为了安全、有效的进行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促进毕业生的择业就业,特签订如下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顶岗实习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顶岗实习学生在离校前,由实习单位与学生签订有关劳资及安全责任书。教导处组织实习的学生,由校办室指定专人组织安排学生与实习单位办理;自主实习的学生由学生本人直接与实习单位办理。
三、由教导处负责组织实习的学生,在实习期内,由于实习单位和其它单位及个人的责任,造成实习学生安全问题的,由校办室和学生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协议,共同向实习单位或责任单位、责任人追究法律和赔偿责任。学生个人自主选择实习单位的,出现安全问题由学生直接与协议单位或责任人交涉处理。
四、学生到达实习单位后,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仪器设备,如违反相关规定造成安全事故,均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五、学生到达实习单位后,确需中途离开单位或终止工作的,须经校办室和教导处批准后方可离开。应事先在实习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并在离开前告知专业组指导教师或班主任,否则,由此引发安全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六、实习的毕业生,主动每月与自己的指导教师及班主任进行联系,汇报实习情况。实习期间应严格接受指导教师的管理,如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和带队教师管理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
七、学生在实习单位工作超过专业科规定的返校日期或未按时返校,由此错过毕业补考和毕业证发放时间的,学校视为自行离校,其当事行为,均由学生负责。
八、学生要遵守所在实习单位的安全规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遵守法律法规,注意饮食卫生和交通安全,讲究文明礼貌,维护学校声誉。
九、实习学生必须加入有关保险。实习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和保险公司报告,并迅速告知指导教师和班主任。凡未参加学校相关保险者,发生意外和岗位安全事故一律由学生本人负责。
十、密切关注学校网站通知公告、本班QQ群。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学校、学生各存留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学校(甲方) 实习学生(乙方)
盖章 签字:
日期:年 月 日